重庆工程学院关于2019年教师暑期实践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教师暑期实践工作,根据《重庆工程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渝工程院人〔2018〕1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序号 |
项目 |
提交时间 |
提交材料及要求 |
备注 |
1 |
实践项目汇总 |
7月10日 |
二级学院将《2019年教师暑期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交人事处备案,电子版发至cgpx@cqie.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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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实践 顶岗或挂职锻炼 |
项目结束后 |
本人提交《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表》(附件2)至二级学院认定,《鉴定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一份本人留存,一份作为评估资料交二级单位存档。 |
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暑期实践项目。 |
3 |
校内外研究中心、创新中心或项目工作室承接项目 |
提交完整的项目资料以及项目成果、时间和效果,由二级学院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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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横向项目 |
报科技处立项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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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指导学生完成项目,并参与专业相关竞赛获奖 |
比赛结束后 |
获奖证书交二级学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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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教师参加专业及岗位技能大赛 |
比赛通知、获奖证书交二级学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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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调研 |
调研结束后 |
提交《调研报告》至二级学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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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参与学会或协会等组织的前沿技术学术报告或研讨会 |
培训结束后一周内 |
本人提交以下资料至二级学院汇总后交人事处李苗: 《训后跟踪表》(附件3)及培训通知、培训资料、培训证书等。以上材料皆为电子版,提交时压缩打包,文件包名称为“二级部门+姓名+校外+培训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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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教师暑期企业实践、培训总结交流会 |
9月中旬 |
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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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校级实践、培训交流 |
9月下旬 |
学校组织全校教师开展企业实践和培训经验交流会,各二级学院教师代表分享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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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双师认定准备 |
9月27日 |
本人提交《实践项目统计及效果转化表》(附件4)至二级学院,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交人事处李苗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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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1. 教师未参加实践或年累计实践时间不足2个月的,不得认定为“双师型”教师资格,已认定的将取消“双师型”教师资格。
2.暑期教师项目实践是提升教师工程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各二级学院须高度重视,合理恰当安排,对实施过程中有项目变更的,须提前向教师发展中心李龙报备。
3.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实践教师的安全教育工作,实践教师要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防一切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如遇突发状况要及时上报。
4.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项目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学校不定期进行跟踪。
5.各二级学院在项目实践过程中要注重与企业建立良好关系,并收集教学案例,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19年教师暑期实践项目汇总表.xlsx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