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双千双师交流计划”人选的通知
二级学院、职能处室(中心):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双千双师交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职成发〔2017〕3号)精神以及市教委开展第五批双千双师交流计划推荐工作的要求,现就我校开展该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治学态度严谨,身体健康;
2.具有高等学校教师教师资格,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骨干教师、学科(专业)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
(一)建立校企合作关系。为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学校鼓励各二级学院主动与企业建立“一对一”人员交流关系,支持与市属企业交流互聘。
(二)合理安排交流人员。各二级学院按照教师发展以及学科建设需要,合理安排教学工作,积极组织人员申报。推荐交流人员应是与产业匹配度高的学科专业骨干教师,接纳企业选派交流人员应是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坚持人员选派与人员接收基本对等原则,在派出交流人员的同时,相应专业、岗位可以同时接收交流人员。各学院与企业互聘人员推荐不超过2名(可分别派出1名,接收1名)。
(三)协商确定交流形式。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应用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生产技术服务、科学技术咨询等方面与企业深入交流合作,着力推动融合式教学科研。坚持以用为本,不拘一格开展交流,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采取挂职、顶岗锻炼、科研共同体、项目合作、兼职讲座、学生指导实习等多种灵活方式。要根据交流人员个人特点、专业优势,结合本人意愿,安排相对具体的工作岗位,科学制定交流期间的工作任务,细化岗位职责,提供和保障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确保交流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岗,按期投入新岗位工作。
三、交流期限
原则上以学期为单位。第五批交流期限为2019年秋季学期。学校每期交流人数不超过4人(派出2人,接收2人),各二级学院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应规划,择优推荐,学校综合协调上报上级部门。
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6月26前填报“双千双师交流计划”第五批交流人员推荐表,报办公楼410办公室。
联系人:李龙 62849440
邮箱:cgpx@cqie.edu.cn
附件:“双千双师交流计划”第五批交流人员推荐表.xls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