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方案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教委和董事会有关决算工作要求,做好我校2021年财务决算编审工作,进一步推进本科合格评建工作的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安排如下:
一、决算要求
(一)财务决算内容
财务决算工作主要包括:所有资产、债务的清查、核对准确;资产验收、使用、入帐、帐实相符;收入、费用支出完整、及时入账等。
(二)财务决算时间安排
1.货币资金类
(1)收款时间:银行刷卡、银行转账收款截止时间12月31日24:00前;现金交款,12月31日16:00前。
(2)付款时间:所有款项支付截止时间12月30日16:00前。
特别提醒:
超过以上时间收、付款项,2021年不再办理。
2.材料、物资、固定资产类
(1)采购物资类
在12月20日前已到货物资,须于12月21日办理完入库报销等手续;
(2)物资领用类
12月20日24:00前完成物资的出库、调拨手续。12月25日前,基建后勤处将物资出库报表(按专业、实验室等填报)交财务处。
3.收入类
捐赠收入、学杂费收入、继教收入等其他收入入账时间12月25日前。
4.费用支出报销类
(1)年度内业务已完成,发票开具时间在2021年12月20日前,须于12月21日前办理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并交财务处;
(2)年度内所有费用支出发票开具时间在2021年12月20日前的,报销手续完成时间2021年12月21日前。
(3)材料、物资、固定资产等入库时间在12月20日前的,发票须在2021年12月21日前取得并完成报销手续。
5.基建工程类
对于已付款基建工程项目,报销(含发票取得)等完成在12月31日前;
对于已完成的基建项目,原则上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6.预付单位款项及个人借款类
(1)预付单位款项,发票开具时间12月20日前。
(2)个人借款类,须在12月20日前归还借款。
7.票据审核时间:
2021年12月14日—12月21日实行全天审核票据。
财务处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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