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学校2023年财务预算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学校理事会和重庆市教委已审核通过学校2023年财务预算方案,预算方案将点对点发至各相关部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23年预算总方案为校长负责制,各费用(含归口费用)预算为分管校领导负责制,单位预算(含归口费用)为第一负责人制,项目预算为项目负责人制。
2.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针对实验室建设、基础建设项目、仪器设备和图书采购等大额支出,需学院相关部门再次开会讨论确定,能调拨使用的尽量不新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做好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好总体规划和建设计划。
3.预算执行情况按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4.各单位预算费用将单独发到各分管校领导、单位负责人,并录入预算软件,请各执行单位按学校的《预算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使用原则及要求执行预算。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