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审核票据方式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理念的推行,简化财务办事流程,提升教职工办事效率,现就调整审核票据方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
票据审核模式由窗口式调整为投递式
1.所有教职工的报销单据均调整为投递式。
2.职能部门教职工可随时到财务处进行报销单据投递。
3.二级学院教师将报销单据投递至学院投递员处,投递员将单据集中后投递至财务处。
二、投递审核时效
1.投递的报销单据应按要求完成纸质签审流程和网上审批,附件完整。
2.财务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票据审核,如有急单,请在投递时告知财务。
3.财务处审核时如发现问题,将通知投递人进行修改后再重新投递。
4.已完成全部签审手续并移交到出纳处的报销单据,在月度资金计划内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遇特殊情况,由出纳另行通知。
三 投递注意事项
1.如对修改后的审核票据方式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财务处梁晴:62848528。
2.请各位教职工遵照新的报销审核方式,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配合财务工作。
3.本次调整将于7月1日生效,请大家提前做好准备。
感谢各位教职工一直以来对财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通知。
重庆工程学院财务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