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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团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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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团委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20/9/12 【浏览量:

双桥校区团委、各二级学院团委、班级团支部:

为了更好的做好我校2020年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证注册、团籍、团员证补办、团费收缴、发展新团员等团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转接及注册工作

1.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

2020级新生入学后,应向所在辅导员(团支部)递交团籍档案(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及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时,各班团支书应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本班团支部,并对本班级团员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其中,凡未退团或脱团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均需接转团组织关系。

2.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

对于毕业生团关系转出,各学院团委可通过“智慧团建”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工作单位或户籍(居住)地的团组织;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可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2)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各学院团委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市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3) 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学院团委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

(4)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应向学院团委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各学院将出国(境)团员信息汇总后上报校团委审批,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由校团委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

(5)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6)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各学院团委需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7) 各学院团委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二、团员注册工作

各二级单位团组织以团支部为单位将团员证收齐,填写转入具体时间或注册时间,统一到校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或注册手续。校团委不对团员个人及团支部办理。

1.工作安排

(1)双桥校区团委: 10月10日

(2)电子信息学院团委、土木工程学院团委: 9月26日

(3)数字艺术学院团委、管理学院团委:年9月27日

(4)计算机学院团委、软件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团委: 9月28日

2.注意事项

新生团员在原学校没有办理转出手续的,则不予办理转入手续。入校后6个月内尚未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又无正当理由,则视为自动脱团。

二、团籍、团员证的补办

1.各二级单位团组织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补办团籍、团员证统计表》要求登记丢失团籍、团员证人数,一并缴费补办。

2.补办团籍缴费标准为2元/份;补办团员证缴费标准为5元/本;补办档案袋1元/份。

3.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在9月23日前将补办团籍、团员证统计表交校团委。

三、2020—2021学年度团费收缴工作

1.共青团员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

2.缴纳标准:2.4元/人/年(0.2元/人/月)。

3.保留团籍的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4.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各班级团支部进行教育,校团委统一组织培训及学习。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各二级单位团组织汇总各团支部《团员未缴纳团费登记表》纸质版于2020年9月23日前交校团委。

5.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团支部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各二级单位团组织于2020年9月23日前,按规定将本单位学生团费缴至校团委,同时将各单位各团支部的《重庆工程学院2020 — 2021学年度团费收缴登记表》手写纸质版、《2020—2021学年度团费收缴汇总表》纸质版交校团委组织部。

说明:(1)《重庆工程学院2020 — 2021学年度团费收缴登记表》加盖校团委公章有效,复印无效,各班级团支部手写完成相关工作。

(2)《2020—2021学年度团费收缴汇总表》须各二级单位团组织负责人签字和加盖本单位团委公章。

6.校团委将对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学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统计、核查,团费上缴情况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及各项工作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2020年发展新团员

(一)发展条件及标准

1.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在校学生。

2.思想政治表现好,积极要求进步,学习成绩优秀,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且无违纪情况,能够积极参加学院、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3.须有两名品学兼优的团员作为其入团介绍人。

4.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5.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等,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二)发展程序及时间

1.申请入团的青年学生,必须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2.各团支部应在培养和考察的基础上,从入团积极分子中择优确定新团员发展对象;

3.各团支部于10月9日前充分征求、听取入团积极分子所在班级辅导员意见,并将发展对象名单及《入团申请书》交由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审核;

4.各二级单位团组织于10月10日之前将发展对象名单“重庆工程学院新团员发展登记表”纸质版上报校团委,经校团委相关审核通过后,发放《入团志愿书》;

5.入团积极分子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书》等材料经团支部委员会检查合格后,再提交团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及时将团支部大会表决结果报校团委审批。校团委批准后,申请入团的青年学生参与2020年发展新团员培训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正式成为共青团员,团籍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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