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重庆工程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修订)》(渝工程院学〔2020〕34号)及《重庆工程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22—2023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学函〔2023〕56号)文件精神,学校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评选办法和要求,经个人申报,各二级学院评选、公示,学生处审核,共评选出先进班集体40个,先进个人1066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0日
对以上评选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反映,咨询电话:62849997,邮箱:991971056@qq.com
学生处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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