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助部分。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执行)
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评定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在评定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3,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地方资助部分。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针对重庆市原扶贫工作重点区县位于乡镇的事业单位(须在编在岗,不含城关镇)就业并服务满3年的重庆户籍或重庆市属高校毕业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本科专科生和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按照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给予本专科学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年,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学年。
不同学制毕业生的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年限,以国家规定学制年限为准。
求职创业补贴。针对城乡低保家庭、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和本人属于特困人员、残疾、以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大三下学期提出申请,补贴标准为800元/人。
学校资助部分。学校根据校内学生资助资金及企业、社会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困难困境慰问、学费减免、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企业捐助奖助学金等奖励、资助项目。
奖助学金。1.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其以上学生,一等2000元/生/学年;二等1500元/生/学年;三等1000元/生/学年。2.新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普通本科新生,一等10000元/生/学年;二等8000元/生/学年;三等5000元/生/学年;四等3000元/生/学年。
困难补助。1.临时困难补助:对学生或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突发意外事故,突遭重大地质、自然灾害等情况导致学生基本生活出现临时困难给予补助,金额为2000-5000元/生/次。2.困难学生寒假路费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且生活俭朴的学生寒假往返路费给予补助,金额为500-1000元/生/次。
勤工助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给予劳动报酬,固定岗位:500-1500元/生/月;临时岗位:15-21元/生/时。
困难学生慰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家访慰问,金额为1000元/生/次。
学费减免。对符合条件的革命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孤残子女或因家庭遭受天灾人祸等重大变故被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或按国家政策规定应予减免的学生给予学费减免。
其他发展型奖励、资助。1.学科专业技能类竞赛奖励:学生参加省市级以上学科专业技能类的竞赛,根据名次或级别给予奖励,金额为1000-50000元/生/团队。2.素质教育类竞赛奖励:学生参加校级、省市及国家级素质教育类的竞赛,根据名次或级别给予奖励,金额为200-20000元/生/团队。3.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根据级别给予奖励,金额为200-2000元/生。4.创新创业竞赛奖励: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根据名次或级别给予奖励,金额为500-50000元/生/团队。5.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的项目给予资助,金额为2000-20000元/项目。6.升学奖励:对升入国内其他高校攻读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的本科学生给予奖励,金额为2000-10000元/生。7.军士奖励:对参军到部队军士的学生给予奖励,金额为1000元/生。8.基层项目就业奖励:对进入新疆、西藏特招计划、选调生计划、西部志愿者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的学生给予奖励,金额为1000-2000元/生。9.考公奖励:对考取公务员的学生给予奖励,金额为2000元/生。10.考取事业单位奖励:对考取事业单位的学生给予奖励,金额为1000元/生。11.出国深造奖励:对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当年赴海外提升学历层次给予奖励,金额为3000元/生。12.自主创业奖励:对学生自主创业公司规模情况给予奖励,金额为500-5000元/项。
企业及个人捐助奖助学金。1.“开榜”奖学金: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金额500元/生/学年。2.“唐一科”爱心创业奖学金:奖励创新创业成绩突出且品学兼优的学生,金额为10000元/生/学年。3.“数智小超”学业之星奖学金:原则上奖励一年级学业成绩突出的学生,金额为2000元/生/学年。
温馨提醒: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可登录“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重工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cqxgzx)、重庆工程学院网站(https://www.cqie.edu.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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