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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教师考核细则

发布人:软件与人工智能  发布时间:2014/12/30  来源: 本站  浏览次数:

目的

为了保证实训教学工作保质、有序进行、进一步提高实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公平、公正地考核工作业绩、保证实训教师队伍持续、有效、高质量地发展

适用范围

重庆正大软件学院软件技术系 实训教师

指导方针

4制(层层负责制、上级领导一票否定制、隔级申述制、责任追究制)

定义

在岗,指在系部实训教师岗位

内容

实训教师在岗月基础分为70分,学期考核成绩为当学期在岗考核成绩的平均分。教研室主任在考核所辖教师时原则上不能违备本原则。

1. 会议迟到扣0.5分,早退扣0.5,缺席扣2分,整月无缺勤加2分;

2. 文档提交

1) 行课10个工作日内提交《立项审批表》,按时提交加1分,迟交5个工作日内扣2分;迟交5个工作日以上扣5分;

2) 如果实训内容是商行项目或模拟项目,应该在行课20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开发计划》(计划至少提前2周),按时提交加1分,迟交3个工作日内扣2分;迟交5个工作日以上扣5分;

3) 周报应该于每周日晚9:00前提交上周周总结及下周计划到教研室主任及实训部指定的负责人处,每迟交一次扣0.5分,不交扣2分,全月按时提交+2分;

4) 学生月总结及学生成绩应该于下月5个工作日内提交到教研室主任及实训部指定的负责人处,每迟交一次扣1分,不交扣5分,按时提交加2分;

5) 实训教师应认真记录学生出勤表、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上课表现,作业)、学生工作日报,按时完成加1分;按时保质完成加2分,未做扣2分;

6) 文档作假,一次扣2分,

7) 文档资料不完整(如学生学号不完整)每次扣1分并限期整改;

3. 实训效果评估(形式以学生实讲为主,普查学生完成的内容,考核结果系数为:0类学生系数1.0,示范班系数1.1,网本1.2,成教1.3),结果为差扣2;中不扣分;良加1分;优加2分;

4. 学生座谈,结果分为差,中,良,优;差-3分,中不扣分,良+1分,优+2分(考核结果系数为:0类学生系数1.0,示范班系数1.1,网本1.2,成教1.3);

5. 教研教改

1) 参与教研室编书每本+3分,最高不超过5分;

2) 参与教学研究+3分(有书,著作等成品,论文不在其中),最高不超过5分;;

3) 引入新的技术或架构(在以前的实训项目中未曾使用过的,且符合市场技术发展去趋势),每次+1分,最高不超过3分;;

4) 带领学生做真实项目,每月+2分,成功交付当月+4分;

6. 机动分,每月机动分加分不能超过加2分,扣分无限制,且必须说明加/扣分原因,否则无效。

7. 教学事故无论大小一律扣10分;

8. 教研室主任有对实训老师一票否决权,实训教师有隔级申述的权利。

9. 本制度解释权归实训部所有。

教研室主任考核细则

目的

为了实时监控实训教学工作的质量,并及时调整、制定合理的教学实训计划。

适用范围

重庆正大软件软件技术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

内容

每月基础分为80分,学期考核成绩为当学期月考核平均分。

1. 开学1个工作周前必须完成本学期实训计划的制定(包括理论课的知识点与相关课件)。按时完成加2分,推迟5个工作日内完成扣2分,推迟10个工作日以上扣10分。

2. 为确保实训教学高质量进行,教研室主任每月应至少检查一次所辖教师过程管理文档(学生出勤表、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上课表现,作业)、学生工作日报),并于下月5个工作日内上报给实训部指定的负责人。按时完成加2分,推迟5个工作日内完成扣2分,推迟10个工作日以上扣10分。

3. 教研室主任每月应该组织一次实训效果评估(形式以学生实讲为主),并于下月5个工作日内上报给实训部指定的负责人。按时完成加2分,按时完成加2分,推迟5个工作日内完成扣2分,推迟10个工作日以上扣10分。

4. 教研室主任每月应该至少组织一次所辖教师教学班级学生实训座谈,并及时解决共同性问题,于下月5个工作日内提交至系教务科。按时完成加2分,推迟5个工作日内完成扣2分,推迟10个工作日以上扣10分。

5. 教研室主任应该对所辖实训教师的工作失误有连带责任,扣分的标准是所辖实训老师扣分总和的10%乘以所辖教师人数系数。

所辖人数

系数

5人以内(不包括5人)

1.0

5至10人(不包括10人)

0.8

10人以上

0.6

6. 教研室主任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实训进度及实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完成教学计划的修订与积累。并于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提交本月检查情况。按时完成加5分,推迟5个工作日内完成扣5分,推迟10个工作日扣10分。

7. 实训部每月组织核实教师考核成绩,每个错误点扣0.5分;

8. 全学期所辖实训教师无教学事故+2分;

9. 全学期所辖实训教师无扣分记录+5分;

10. 系主任及实训部部长有对教研室主任一票否决权的权利;

11. 本制度解释权归实训部所有。

软件技术系

201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