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科学技术协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评选重庆市创新争先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4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首届重庆市创新争先奖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个人100名,奖励一线在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颁发创新争先先进个人证书。
(二)先进集体10个,奖励科技工作者团队,颁发创新争先先进集体奖牌。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先进个人或集体应于5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解决重要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新技术,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
2.在转化创业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3.在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社会影响大,贡献突出。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推荐的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推荐的科技工作者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推荐的科技工作者为机关事业人员的,近5年年度考核须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三、推荐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向各推荐渠道提出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为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成绩、贡献。
各单位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将签字盖章后的《重庆市创新争先奖先进个人推荐书》(附件1)、《重庆市创新争先奖先进集体推荐书》(附件2)、《企业负责人综合审核情况说明》(附件3)、《重庆市创新争先先进个人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重庆市创新争先先进集体候选团队汇总表》(附件5)、《推荐报告》报送至科技处。以上材料均为一式四份,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26日12:00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再接受推荐。
联 系 人:夏冬梅
联系电话:62846586
电子信箱:kjc@cqie.edu.cn
附件1.重庆市创新争先奖先进个人推荐书.docx
附件2.重庆市创新争先奖先进集体推荐书.docx
附件3.企业负责人综合审核情况说明.docx
附件4.重庆市创新争先先进个人候选人汇总表.docx
附件5.重庆市创新争先先进集体候选团队汇总表.docx
科技处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