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为摸清当前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团队)建设的基本情况,便于下一步科学谋划重点建设,整体提升学校平台建设质量,按照年度工作安排,根据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团队)管理相关规定,现将科研创新平台(团队)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名单见附件1):
(一)由重庆市(部)、局(厅)级政府、行业批准依托学校设立的科研创新平台(团队)。
(二)经学校批准设立的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团队)。
二、检查内容
此次检查以科研创新平台(团队)规范建设情况以及取得初步科研成果情况作为重点,主要检查各平台(团队)按照申报书所列计划开展工作情况,平台队伍建设情况,平台负责人工作履职情况,平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建设成果情况。
三、检查形式:
此次检查,局(厅)级以上的平台采取自查的形式,校级平台采取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一阶段(11月1日—11月7日):由平台对照项目申报书内容,根据《重庆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平台(团队)管理办法(试行)》(渝工程院科〔2019〕9号)和此次检查的相关要求,组织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模板及相关材料清单见附件2)。
第二阶段(11月8日—15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到平台(团队)所在二级学院采取集中会议、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档案资料清单见附件3)。
四、检查要求:
作为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此次检查是学校对前期科研平台建设工作的一次梳理和总结,是下一步开展申报高层次平台、经费资助、学科建设的基本依据。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检查,对平台建设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对因人员变动、建设环境变化、建设条件不具备等问题,导致平台不能继续发挥作用的,可提出撤项申请。
(二)要以查促建,各平台要把此次检查作为重庆明确目标、理清思路、科学建设的重要机会,要根据检查的内容,完善资料、补齐短板,为继续搞好平台建设,下一步出好成果打好基础。
(三)要抓好落实,此次检查,是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各平台要合理安排时间,11月8日前完成并上报自查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行政办公楼411室,电子稿发科技处邮箱:kjc@cqie.edu.cn),同时做好现场检查准备。下一步,学校对逾期未提交自查报告,检查不合格的平台,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归并、撤项等处理。
联系人:陈维 电话:62846586 QQ: 2055385870
附件1:重庆工程学院科研创新平台一览表.docx
科技处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