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积极推动技术转移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全面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实效。现组织开展学校2021年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合同的种类
(一)技术开发合同(含委托开发、合作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合同);
(二)技术转让合同(含专利权(植物新品种)、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合同);
(三)技术咨询合同;
(四)技术服务合同(含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合同)。
二、技术合同登记主要流程
(一)申报(申报人将技术合同登记表2份(附件1)、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2份(附件2)、技术合同执行表2份(附件3)、合同原件(复印件盖公章)(各1份)、付款凭证(发票、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1份,此项可执行后上报材料)、技术证明材料(工作报告、研究报告、专利、软著、源代码(前面4页+后面4页盖齐缝章,页码格式:本页为第 页 )等)1份纸质件送到科技处进行注册、录入和认定登记。)
(二)科技处登记(科技处进行分类登记、编号、归档、出具技术合同信息表。)
(三)资料核定(科技处核定技术合同类型、技术交易额、技术性收入、出具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
四、要求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列入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各单位要将该项工作作为促进本单位多元发展的契机,确定面向实际需求的高等教育价值观,培育科研能力,广泛宣传,认真落实,要求有技术合同的教职工按程序登记。2021年3月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截止时间为6月26日。
联系人:杨红艳 QQ:1724150426
附件:
科技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