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促进科研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确保按期完成研究内容,提高科研项目的结题率,现就进一步做好科研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
(一)结项项目范围
按预定计划到期、申请延期后到期和即将到期的纵向科研和校内科研项目。
(二)结题要求
纵向科研项目的结题,按照项目立项单位的要求提交材料,由科技处统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送项目管理单位。校内科研项目的结题,按照学校《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工程院科〔2019〕4号)规定执行。
(三)结题时间
校内科研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6月25日前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项目结项栏目中提交校内项目结项申请。
纵向科研项目: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在对应管理系统中提交结项申请。
二、科研项目延期结题
校外科研项目批准立项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改研究期限,如确需延期结题,请按照立项单位相关要求和程序提出延期申请。校内科研项目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请提前三个月向科技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科研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2),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审批。对于校内科研项目结题延期时限超过一年,且未提交结题材料、未完成结题要求的科研项目,将按撤题处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冬梅 62846426 QQ :2474748302
附件:1.重庆工程学院2021年底各级各类临期科研项目统计表.xlsx
科技处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