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的通知》(渝教财〔2019〕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经过提前告知、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认定等工作流程,现将本学院562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3天,全院师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2日)向数字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组组长徐小辉书记举报反映,联系电话:18875237516,办公室电话:02362847061。
附件: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表.pdf
数字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工作组
2022年10月11日